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
㈠ 放射诊疗许可证申请需要有辐射安全许可证吗
肯定需要的,放射诊疗许可证是卫生系统的行政许可,辐射安全许可证是环保系统的行政许可,两者没有隶属关系,也没有先后。你可以搜索“核技术,广州星环科技”,可以找到更详细的答案
㈡ 医疗单位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要什么材料,要办那些手续
需要材料,首先就是辐射环评文件,然后就是你们医院的法人代表证明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之类。
辐射环评做好后,填写申请表,提交你当地环保局所要求的其他材料就行了。
㈢ 《辐射安全许可证》具体办理流程
先去市环保局的来辐射源站看看 他们会给你有关需要准备的资料的清单 填写环境影响登记表和辐射安全申请表 准备其他相关的制度等 然后市环保局看着可以给你出意见 就是说同意你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了 然后再把你准备齐全的资料送去省环保厅或者是政务大厅环保厅的窗口 20个工作日以内就办理完了
㈣ 关于X-RAY设备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问题
应该属于3类射线装置吧..
厂家提供豁免文件了没?建议楼主联系一下辐射检测中心,看看是不是属于豁免范围。如果可以豁免,办个豁免证明。就可以当普通设备了。
如果不能豁免,那就麻烦了....需要办一个辐射安全许可证和一个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在省级环保局)
办这两个证比较麻烦,最好还是有豁免。一般该类设备的厂家可以提供豁免文件。建立楼主联系一下厂家。
㈤ 苏州如何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
到市环保局的辐射站看一下,他们会给你有关需要准备的资料的清单 填写环境影响回登记表和辐答射安全申请表 准备其他相关的制度等 市环保局看着可以给你出意见 就是说同意你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了 然后再把你准备齐全的资料送去省环保厅或者是政务大厅环保厅的窗口 20个工作日以内就办理完了
㈥ 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延期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辐射安全许可证延期申请单位须在辐射安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至少一个月提出申请,并向负责换发证的环保部门提供如下材料:
(一)辐射安全工作总结。辐射安全防护工作总结由持证单位自行编制,并对总结的内容负责。总结内容应包括持证单位所有核技术利用项目的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的运行与维护,辐射安全和防护制度及措施的制定与落实,辐射工作人员变动及辐射安全和防护知识教育培训,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最新台账,辐射事故、事件的应急管理预案,监管部门提出整改要求的落实情况等。
(二)原《辐射安全许可证》原件,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三)最近一年的监测数据(按许可证申请时提供的监测方案监测)。
(四)环保验收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广东省环境保护公众网
㈦ 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书面报告怎么写
如果复环保局没有发专门制的申请表格填写的话,那这样写:
1、单位情况。(名称、地址、法人、经营项目和经营情况等)
2、辐射安全管理情况。(许可证获得情况,证号,辐射设施名称,核素,数量,管理制度,日常管理情况,辐射安全年度评估情况,监测数据,人员培训,健康档案,自用辐射监测仪器,等——按照环保局辐射检查表上逐项对照写)
3、延续申请。(继续使用,到期要延续)
4、落上日期,盖上单位的公章。
㈧ 辐射安全许可证办理是不是几台机器几个证件啊哪个文件里有规定啊
不是根据机器来定,而是根据建设单位来定,一个建设单位持有一个证,一个证上可有多台设备。详见《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
㈨ 怎么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
申请单位申请领取许可证,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第二十九条规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至第十六条要求的条件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单位编制核技术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登记表,并报经市环保局批准。
2、生产、销售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设有专门的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机构,或至少有1名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技术人员专职负责辐射安全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2)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通过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
(3)射线装置生产、调试场所满足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要求;
(4)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
(5)有健全的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措施、台帐管理制度、培训计划和监测方案;
(6)有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3、使用射线装置的单位,应具备下列条件:
(1)从事辐射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和考核;
(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使用场所有防止误操作、防止工作人员和公众受到意外照射的安全措施;
(3)配备与辐射类型和辐射水平相适应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包括个人剂量报警仪、辐射监测等仪器。
(4)有健全的操作规程、岗位职责、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设备检修维护制度、人员培训计划、监测方案等;
(7)有完善的辐射事故应急措施;
使用射线装置开展诊断和治疗的单位,还应配备质量控制检测设备,制定相应的质量保证大纲和质量控制检测计划,至少有一名医用物理人员负责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检测工作。
二、申请材料:
1、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的申请报告(单位文件);
2、《辐射安全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须按《辐射安全许可证》“填表说明”要求认真填写,不得涂改;
3、下列材料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
4)单位现存的和拟新增加的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明细表。应含以下内容:
射线装置明细:装置名称、规格型号、射线种类、用途、来源等。
5)辐射安全负责人参加由环保部门组织的辐射安全和防护专业知识培训取得的《辐射安全与防护培训合格证书》(国家总局)或《辐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省辐射环境监督管理站)复印件。
6)工作场所负责人《辐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7)辐射安全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直接从事辐射工作的操作人员《辐射安全培训考核合格证》复印件;
8)辐射安全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要求为大专以上;
9)、由单位统一制定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和管理体制,同时也符合单位管理实际,并由单位颁布实施的:①安全操作规程、②辐射工作岗位职责、③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④人员培训计划、⑤辐射事故应急措施或预案、⑥放射性废物及放射源退役处置方案、⑦辐射环境及个人剂量监测方案等内容的管理规章。生产和销售单位还要提交台帐管理制度。
4、上述材料应按以上顺序排列,编写页码并装订成册;
5、申请表应加盖申请单位骑缝章,附件材料每页均应加盖单位公章。
三、行政审批地点:
市环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