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有许可
什么是专利许可?又有哪几种形式?专利许可;;普通许可 专利获取的方式除了申请以外,还有专利转让和专利许可两种方式。而专利许可通常是以签订专利许可合同的方式来实现的,是指专利权人允许被许可方在一定区域内、一定期限内以一定方式使用专利的行为。且专利许可又可分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从属许可和交叉许可5种形式。专利实施许可专利许可;;独占许可独占许可,是指被许可方在规定的期限和地区内对许可方的专利享有独占的使用权,即被许可方是该专利的唯一许可使用者,许可方和任何第三方均不得在该地域和期限内使用该专利。独占许可是指:(1)该许可在一定地域和期限内,被许可人完全享有该发明创造专利的使用权,取得该项专利利益的独占权。如果独占许可合同的期限与专利的有效期相等,从实质上讲,它与专利权转让合同是类似的。(2)专利权人不但不能将该发明创造的专利使用权转移给第三人,就是专利权本人也不能使用该专利。专利许可;;排他许可排他许可,是指许可方除允许被许可方在规定的期限和地区使用其专利技术外,不再与第三方签订该项专利技术的许可合同,但许可方仍有权使用该专利技术。排他许可是指:(1)被许可人可以在合同规定的条件和范围内享有该项发明创造专利的使用权,并取得利益的独占权。这种许可只能许可被许可人在一定地区内独家使用的权利,而不能许可其他人实施该专利。(2)专利权人仍自己保留利用该专利的权利,实际上,此种许可排除了除被许可人和专利权人以外的任何人,都不能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使用该专利。
2. 什么是专有许可,它和一般的专利许可有什么不同
通常的技术分为两种,即专利技术和专有技术。专利技术是将发明创造用于申请专利而得到的,是以公开换取垄断;而专有技术则是我们通常所称的“商业秘密”中的技术秘密,其没有公开,因此叫专有技术。专有许可就是将其技术秘密许可给别人使用。
3. 专利许可有几种方式
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
4. 专利许可有哪几种类型
专利许可的种类可根据其性质、范围、权限来划分。按许可性质划分,可分为合同许可、计划许可和强制许可。按许可方所授予被许可方的权利和范围大小,可分为:专利许可有哪几种类型1、独占许可是指被许可方不仅取得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实施某项专利技术的权利,而且有权拒绝任何第三者,包括许可方在内的一切其他人在规定的时间、地域内实施该项技术。2、排他许可亦称独家许可,即在一定地域,许可方只允许被许可方一家而不再许可其他人在该地域内实施其专利,但许可方仍有权在该地域内实施。就是说,独家许可除了不能排斥许可方本人实施以外,与独占许可基本相同。3、普通许可亦称非独占性许可。是批许可方允许被许可方在规定的时间和地域内使用某项专利,同时许可方自己仍保留在该地域内使用该项技术,以及再与第三方就同一技术签订许可合同的权利。4、从属许可又称从属许可。这种许可的被许可方在得到许可方同意的条件下,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许可第三方实施其专利。分许可的条件必须在许可合同中予以说明,如未说明,即使是独占许可,也不能认为具有再许可权。5、交叉许可又称互惠许可、相互许可、互换许可。它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专利权人在一定条件下相互授予各自的专利实施权的一种交易。交叉许可一般不涉及使用费支付,仅限于交换技术范围及期限等。如果两项专利的价值不相等,其中一方也可给另一方一定的补偿。
5. 专利许可类型有哪些
专利许可类型有哪些?专利许可运营中,专利运营者作为许可方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对方实施许可的范围从而获得市场收益。专利运营者在进行专利许可时,一般采用独占许可、非独占许可、排他许可、交叉许可、分许可等基本类型,其中非独占许可和分许可是较常采用的模式。专利许可类型有哪些(1)独占许可独占许可是独占实施许可的,它是指一定时间内,在专利权的有效地域范围内,专利权人只许可一个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而且专利权人自己也不得实施该专利。(2)普通许可普通许可具有以下特征:在许可合同中未特别指明独占性质或依许可合同不能明示推定独占性质的,即为普通许可;专利运营者没有再向他人授予相似实施许可内容的分许可:被许可方没有获得独立提出侵权之诉的权利,但对许可合同的专利有效性仍保留异议权:被许可方的许可期限、范围受到很大的限制,有时仅授予了制造、使用或销售专利权利当中某一部分实施许可权,但有一种情况经常出现,就是许可方授予被许可方在制造方面以独占实施许可权生产,但在销售方面以普通实施许可权销售:专利权人保留了更大的权利,或自我实施,或同时许可若干个普通实许可权,因此普通许可的使用费比独占实施许可要低一些;普通许可的专利大都是产品性能突出、市场需求量大、投资少、技术难度较低的成熟技术。采用普通许可的被许可人可以跟许可人约定,作为原告提起侵权诉讼,或者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临时措施。普通许可合同的权利相对较少,因此其使用费也比独占许可合同和排他许可合同要低。普通许可的被许可人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但不能阻止专利权人与第三方另外订立实施许可合同,也无法对抗其他被许可人。所以,普通许可合同与独占许可合同不同,前者仅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约束力,仅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因此似乎并无必要登记:但由于专利权可以出售或由独占许可他人实施,以及专利权的无形性,因此如果普通许可不登记,月而在后的过户受让方或独占许可实施权人在未被告知的情况下与专利权人订立了合同并并登记,则在后的授权人或独占许可实施权人与在先的普通许可实施权人必然形成权力冲突。普通许可的案例有:2015年,高通公司与北京天宇朗通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和海尔公司达成了3G和4G无线技术专利许可协议(CPLA)。按照付费许可协议条款,高通授予天语和海尔两家公司制造和销售在中国使用的3GWCDMA、cdma2004和4GLTE用户单元的付费专利许可。(3)排他许可排他许可即排他实施许可,也称独家许可,它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在专利权的有效地域范围内,专利权人只许可一个被许可人实施其专利,但专利权人自己也有权实施该专利。排他许可与独占许可的区别,就在于排他许可中的专利权人自己享有实施该专利的权利,而独占许可中的专利权人自己也不能实施该专利。通常,排他许可的技术使用费要比独占许可低些。排他许可的案例有:加坡纳米材料科技公司与北京万生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一项排他许可协议。该协议是万生药业关于使用NMT专有的超重力可控沉淀(HGCP)技术去生产、销售并在中国国内推出一款治疗脂肪代谢障碍血瓶(高血脂)的国际畅销药的仿制药。该药物在中国的市场份额为9亿美元。目前中国患高血脂的人数已达到9000万人,并且平均每年以1500万人的速度持续增长,估计未来10年高血脂的人数可以达到2亿人。(4)交又许可交叉许可即交叉实施许可,也称互换实施许可,它是指两个专利权人互相许可对方实施自己的专利。这种许可,其两个专利的价值大体是相等的,所以一般是免交使用费的;但如果二者的技术效果或者经济效益差距较大,也可以约定由一方给予另一方以适当的补偿。交叉许可是一种基于谈判的,在产品或产品生产过程中需要对方拥有的专利技术时,相互有条件或无条件容许对方使用本企业专利技术的协定。其中,交叉许可协定的内容并没有统一的标准,除了允许双方使用各自的、已被授权的专利技术外,还可以包括固定或可变动的许可费,同时还可以包括双方拥有的所有专利或部分专利以及未开发的专利等。当双方因为相互侵犯知识产权而引发法律诉讼时,双方往往就会进行交叉许可,每个企业都可自由竞争而不必担心自己设计的产品或使用的技术会导致侵权或支付许可费。反过来,则可发现专利丛林现象对专利商业化的不利影响:当某些新产品被设计之后无意中侵犯了诞生于这些产品设计完成之后的专利,进而产生风险。因此,交叉许可和专利池是市场参与者穿越专利丛林的两个基本而有效的方法。在交叉许可协定中除了相互容许使用的专利技术外,还可以包括固定或变动的许可费用、适用技术领域或地理范围的限制,甚至还包括双方的其他专利等。交叉许可的实质是一种价值交换。除了交易成本外,还存在限制企业进行许可交易的三个信息屏障:一是关于专利许可价值的不对称性信息,这会削弱交易双方达成协议的能力;二是创新者发现很难让别人使用其发明创新,尤其是在他们不给别人足够的信息以便在后续竞争中获得更多的专利时;三是让许可人去监督被许可人的产出,以便按照单位收取许可费的成本很高或者是不可能的。有鉴于此,越来越多的产业都具有网络效应特征,而展现网络外部性的关键在于网络部件的互补性,尽管许可费会给发明者带来一定的收入,但是兔费的许可合约将导致更高的收益。无论是单项许可还是双向许可,既需要考虑收费模式对交易成本的影响,也要考虑网络效应和互补性对专利许可及其价值实现的影响。交叉许可的案例有:2015年,华为与苹果公司达成一系列专利许可协议,华为向苹果许可专利769件,苹果向华为许可专利98件,覆盖GSM、UMTS、LTE等无线通信技术(5)分许可分许可是分实施许可的简称。被许可人依照与专利权人的协议,再许可第三人实施同一专利,被许可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实施许可就是分许可。被许可人签订这种分许可合同必须得到专利权人的同意。分许可带有很强的隐蔽性,被许可人通常难以知道谁进行了分许可,国际上很多跨国公司,如微软、苹果公司,往往考虑到市场消费者的情绪而不愿直接向专利实施者收费,常常采用分许可的模式来进行专利运营。在进行分许可时需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①判断被许可人能否进行分许可,要看许可人是否在专利使用许可协议中明确授权被许可人对被许可专利进行分许可:②分许可的有效期限不得超过主许可的有效期限,超过期限的部分无效;③分许可所及的地域范围不得超过主许可的有效地域范围,超过范围的行为则构成专利侵权;④分许可规定的专利使用模式不得超出主许可证所约线定的使用模式。此外,专利许可还存在一种强制许可模式,这种模式最先以法律条文形式出现是在1883年制定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中。一些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的专利法都规定了专利权人有实施其专利发明的义务;把不实施其专利发明视为滥用专利权的行为,并采用强制许可、撤销专利权或由国家征用其专利权等办法予以制裁。(6)专利池许可专利池是一种由专利权人组成的专利许可交易平台,平台上专利权人之间进行横向许可,有时也以统一许可条件向第三方开放进行横向和纵向许可,许可费率是由专利权人决定的。
6. 专利许可常见方式有哪些
一般许可是最抄常见的许可形式,是许可人允许被许可人在规定的地区内实施有关专利,同时自己保留实施该专利及再与第三方签订该项专利的许可合同的权利。
独占许可是被许可人不仅有权在规定地域内实施有关专利,而且有权排斥包括许可人在内的一切其他人实施该项专利的许可形式。在发现侵权行为时,被许可人有权 直接向法院起诉;独占许可证的被许可人一般还有权向第三方发放分许可证。
排他许可是指权利人与被允许使用人在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地域内,只有专利权人和被允许使用人有权使用该专利,其他任何人无权使用该专利。
分许可是指专利权人和被允许使用人可以使用其专利,同时专利权人和被许可使用人都有权允许其他人使用其专利。
所以,在许可合同规定的地区内,独占许可的被许可人的权利几乎与专利权人的权利相同。独家许可除了不能排斥许可人自己实施有关专利外,其他情况与独占许可基本相同。独占许可或独家许可的使用费通常要高于一般许可证的使用费。
交叉许可是技术贸易双方以价值相当的专利技术互惠交换的一种许可形式。
7. 著作权专有许可使用与非专有许可使用有什么区别
著作权专业许可使用和非专有许可使用区别是
1.专有使用权是一种独占的权利
指著作权人将许可使用的著作权授权给被许可人之后,在合同的有效期内,既不能在将上述权利再授权给第三人使用,自己也不能使用。
2.专有使用权是一种排他的权利
非专有使用权是指著作权人将某一项或几项著作权许可他人使用之后,在合同的有效期内,还可以将同样的权力再许可第三人使用。
3.著作权人规定被许可人使用权利的唯一性
著作权法要求被许可人在于著作权人签订合同时必须注明约定使用的性质,旨在保障被许可人的正当权益。如果在合同中未约定许可使用权的性质,通常法律只能认为被许可人取得的是非专有使用权。
(7)专有许可扩展阅读
著作权许可使用是指著作权人在保留其著作权人身份的前提下,允许他人在一定的条件下行使其著作权。所谓“一定的条件”除了指使用费以外,还包括对使用方式、时间和地域范围等方面的限制。
1.著作权许可使用并不改变著作权的归属。通过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被许可人所获得的仅仅是在一定期间、在约定的范围内、以一定 的方式对作品的使用权,著作权仍然全部属于著作权人,不会导致任何权利缺陷。.
2.被许可人的权利受制于合同的约定。被许可人不能擅自行使超出约定的权利,同时也只能以约定的方式在约定的地域和期限行使著作权。
同时被许可人还不能擅自将自己享有的权利许可他人使用,也不能禁止著作权人将同样权利以完全相同的方式,在相同的地域和期限内许可他人使用,除非被许可人享有的是专有许可权并附有从属许可的权利。
3.被许可人对第三人侵犯自己权益的行为一般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向侵权者提起诉讼,因为被许可人并不是著作权的主体,除非著作权人许可的是专有使用权。
8.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专有许可是指什么
指软件著作权人就其所享有权利的一项或多项,在特定时期和地域范围内,授权给被许可人专有使用的权利,即该项权利是独占的,排它的,除了被许可人可以有权使用外,其它任何人包括许可人本人都不得使用的权利。
9. 什么是专利技术专有许可
专有许可和其他的专利许可类型可打不相同,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一般而言专利许可一般是有通过专利申请成功之后才可以进行专利转让许可方式,而专有许可与其完全不同,它可以理解为是未进行专利申请的技术,而这些未经申请授权的保密专利技术进行的转让交易就是所谓的专有许可。在国际技术贸易中,以转让专有技术的使用权为内容的许可合同。专有技术一般地是指从事生产活动所必需的、未向社会公开并可转让的秘密技术、知识和经验,表现为可供实现的工程产品设计、工艺程序、操作方法等,在经济生活中,往往还包括生产管理和商业经营方面的内容,特别是指为了生产某种专利产品或为了实现某种具有专利权的生产方法所必需的最关键的那部分技术。
专有技术作为所有人拥有的一项资产,能成为技术贸易的对象,是以所有人对之保密而形成的事实上的专有权为前提条件的,是一种事实上的独占性资产。比如可口可乐的秘方当然是没有申请专利技术的,因此保持着专利技术长期自我独占许可,不必在乎专利技术是否会过期,基本上就是没有期限的专利技术,可以不断的实施。
当然专利技术的不能认为是直接不申请专利算了,专利的保质期更长一点,占为己有,专利人还需要考虑,专利技术会有泄露风险的时候,已经他人使用并且直接申请为专利的话也预示着专利人使用该专利有 可能面临侵权的事情发展,即使没有,但是由于没有申请保护,专有专利保护范围就少了,不利于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