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合同
人事代理合同丢失可以重新补办,程序如下:
所需材料:
(一) 单位《人事代理合同书》及《单位人事代理立户委托书》遗失
1. 单位补办介绍信;
2. 在市级以上报纸刊登的遗失声明。
(二) 个人《人事代理合同书》遗失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办理时限:正常工作日随到随办。
2. 人事代理合同,请问是什么意思
办理了人事代理可以算工龄,等于你在人才中心就职,并从人才中心调动到现单位。
好处就是等于你从办人事代理就开始工作了,工龄长工资就高。
3. 如何补办人事代理合同
申请人事代理的单位或个人向人才中心递交书面人事代理申请,明确人事代理的范围和内容。个人申请人事代理须持本人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人事代理申请书等材料。人才中心受理后,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移交档案
(一)接收被代理单位代理人员的人事关系及档案;
(二)被代理个人向人才中心提供本人档案的管理单位,由人才中心发函调入人事关系及档案。
人才中心对接收、调入的档案应及时进行登记,凡档案材料不齐全的,由档案移交或调出单位补齐,对无法补齐的,档案移交或调出单位应将缺少材料的原因用书面形式加以说明,并加盖公章,人才中心核实后存入档案。
二、签订合同
单位或个人与人才中心签订《人事代理合同》,明确代理内容,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一式两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三、履行合同
合同一旦生效,双方应当自觉履行。人才中心根据合同条款及代理内容,为单位或个人提供人事代理服务。单位或个人积极配合人才中心做好人事代理服务工作。
4. 怎么办理人事代理合同
人事代理服务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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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事代理的内涵
人事代理是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配套的新型人事管理模式,是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受单位或个人委托,运用社会化服务方式和现代科技手段,按照一定的法律程序和政策规定,代办有关人事业务。根据国家《人才市场管理规定》、《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和《汕头市开展人事代理的工作意见》等规定,汕头市人事局授权汕头市人才交流管理服务办公室(以下简称人才办)和汕头市人才智力市场(以下简称人才市场)开展人事代理业务。其他机构未经政府人事部门批准或授权一律不得从事该项业务,个人不得保管人事档案。
推行人事代理制度,有利于实现人档分离和人才社会化管理。对用人单位而言,可减轻大量的人事事务性工作,解决在人才引进、毕业生接收、职称评审、人事档案管理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对各类人才而言,个人不再是“单位所有”,流动变得十分方便,权益得到有力保障。
二、服务对象
凡在汕头市注册、合法经营和依法纳税的企事业单位、中介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个人,可以委托人事代理:
1、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联营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区街企业、乡镇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2、国有企、事业单位、股份制公司等自愿到人才中心代理的人员;
3、外国企业驻汕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中央、省和外省市驻汕机构的人员;
4、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异地证券商等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5、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6、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7、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8、自费出国留学和留学归国的人员;
9、其他流动人员。
三、代理内容
1、保留人事档案和保存人事关系,保留干部身份,工龄连续计算;
2、办理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的转正定级手续;
3、代办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的评定、考核晋升等手续;
4、代缴社会保险;
5、代办出国政审,出具以人事档案材料为依据的各种证明;
6、为流动党员提供党组织关系的挂靠服务;
7、代办退休手续;
8、代管各类辞职、辞退、除名干部档案及未就业分配的学生档案等。
四、办事程序
(一)集体委托代理
1、提交委托单位申请报告、《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的复印件、《代理人员名册表》;
2、审核同意后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并缴交代理费;
3、办理集体代理人员的接收手续(参照个人代理各类人员的情况办理)。
(二)个人委托代理
1、属市内单位的:
(1)填写《广东省事企业单位选调人员呈报表》一式三份(须经原单位及主管部门加具同意调出意见);
(2)凭市人才办调档函到单位办理档案转递手续并附送现实表现、《汕头市计划生育证明书》;
(3)经审核同意的,凭人才办调令到原单位开具干部介绍信,到人才办报到;
(4)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并缴交代理费。
2、属接收大中专毕业生的:
(1)凭市人事局出具的大中专毕业生分配介绍信、毕业证书复印件和大一寸近照一张,到市人才办办理人
事代理手续;
(2)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及缴交代理费。
3、属辞职辞退接转人事关系人员、外地调入人员、企业聘用制干部的:
(1)在相关手续办妥后,凭市人才办介绍信办理人事代理手续;
(2)签订《人事代理协议书》并缴交代理费。
(三)办理调出
1、拟调到市内具有人事权单位的人员,凭接收单位出具的商调函并填写《广东省事企业单位选调人员呈报表》一式三份办理;
2、拟调到外地的人员,凭外地人事部门开出商调函、本人申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填写《广东省事企业单位选调人员呈报表》办理;
3、拟调人员属单位集体代管人员的,应同时提供单位同意调出意见;
4、材料齐备,5个工作日内,市人才办为拟调人员开具干部介绍信,同时终止人事代理协议并结清代理费。
五、收费标准
按照市物价局的规定收取。
5. 请问人事代理制就是合同工吗
个人,也就是灵活就业人员按规定办理就业登记后,可向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提出参保申请,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代为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登记手续,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
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医疗保险费的基数为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300%。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为30%,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比例为14%。
单位办理社保需要:
单位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上级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开户)手续。
2. 单位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完整并盖章。
3. 社保经办机构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及纸质副本。
(5)人事代理合同扩展阅读:
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项目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被保险人可从基金获得固定的收入或损失的补偿,它是一种再分配制度,它的目标是保证物质及劳动力的再生产和社会的稳定。
在我国,社会保险 (Social Insurance) 是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在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居于核心地位。另外,社会保险是一种缴费性的社会保障,资金主要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本人缴纳,政府财政给予补贴并承担最终的责任。但是劳动者只有履行了法定的缴费义务,并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享受相应的社会保险待遇。
6. 人事代理合同是什么意思好不好
有些行政事业单位和国企,也要不断招聘人才,可是编制有限,不能想招就招,招来的人还要有各种福利,同工同酬,签两次合同后就成了无固定期限了,就真成了公司的人,为了规避这些规定,产生了一批人事代理公司,表面是用人单位招的,工作合同是和人事代理公司签的,再由人事公司派遣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只是将所有费用转给人事代理公司,由人事代理公司给你发工资,相当于和用人单位没有任何牵扯,他只是搞了个劳务外包。
7. 人事代理合同和普通合同制的区别以及待遇差别
你首来先要确认是不是人事代理自合同,真正的人事代理合同是和合同制是一样的,只是医院把这些人事杂务交给专业单位去做了,如果是劳动服务公司或人力资源公司与医院签订的劳动服务或劳务派遣合同,就是把你派到医院工作,而你实际上不是这个医院的工人,是人力资源公司的,你的工资发放也应该是人力资源公司发,只是攻陷把工资转到了人力资源公司,也就是你的公司。正常情况下工资是一样的,不太会有差别,这个和岗位有关系,并不是说你不是他们的员工你就工资少了,人力资源公司的利润来源于医院,一份合同他拿相应的报酬,这个不太好说,一般会医院的员工比会少一点点。福利也有可能会少一点点。区别是会有一点。如果要比较,当然直接签到医院比较好,当然,如果和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合同,他们会保证你就业。东家不行就派你到西家。但是医院不会帮你找工作。所以人事代表合同是一样的,派遣合同就有不同,两种都在上面了
8. 人事代理合同、劳务合同和正式合同的区别
人事代理是指按照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要求,接受单位或个人委托,在其服务项目范围内,提供人才招聘、技术培训、保险缴纳、职称评定、用工关系管理等代理性人力资源服务。
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是当事人各方在平等协商的情况下达成的,就某一项劳务以及劳务成果所达成的协议,劳务合同不属于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是双务合同,用人单位支付报酬,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
其中,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1)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只能一方是法人或组织,即用人单位,另一方则必须是劳动者个人,劳动合同的主体不能同时都是自然人;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当事人可以同时都是法人、组织、公民,也可以是公民与法人、组织。
(2)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的双方主体间不
仅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还存在着人身关系,即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除提供劳动之外,还要接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服从其安排,遵守其规章制度等,成为用人单位的内部职工。但劳务合同的双方主体之间只存在财产关系,即经济关系,彼此之间无从属性,不存在行政隶属关系,劳动者提供劳务服务,用人单位支付劳务报酬,各自独立、地位平等。
(3)主体的待遇不同。劳动关系中的劳动者除获得工资报酬外,还有保险、福利待遇等;而劳务关系中的自然人,一般只获得劳动报酬。
(4)报酬的性质不同。因劳动合同的履行而产生的劳动报酬,具有分配性质,体现按劳分配的原则,不完全和不直接随市场供求隋况变动,其支付形式往往特定化为一种持续、定期的工资支付;因劳务合同而取得的劳动报酬,按等价有偿的市场原则支付,完全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是商品价格的一次性支付,商品价格是与市场的变化直接联系的。
(5)用人单位的义务不同。劳动合同的履行贯穿着国家的干预,为了保护劳动者, 《劳动法》给用人单位强制性地规定了许多义务,如必须为劳动者交纳社会保险、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政府规定的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等,这些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不得协商变更。劳务合同的雇主一般没有上述义务,当然双方可以约定上述内容,也可以不存在上述内容。
(6)适用的法律不同。劳务合同主要由民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合同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7)受国家干预程度不同。劳动合同的条款及内容,国家常以强制性法律规范来规定。如劳动合同的解除,除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条件等。劳务合同受国家干预程度低,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外,在合同内容的约定上主要取决于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由双方当事人自由协商确定。
(8)违反合同产生的法律责任不同。劳动合同不履行、非法履行所产生的责任不仅有民事上的责任,而且还有行政上的责任,如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工资,拒绝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同时还可以给用人单位警告等行政处分。劳务合同所产生的责任只有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不存在行政责任。
(9)纠纷的处理方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发生后,应先到劳动机关的劳动仲裁委员会仲裁,不服的在法定期间内才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劳动仲裁是前置程序;但劳务合同纠纷出现后可以诉讼,也可以经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10)劳动力的支配权不同。在劳动合同关系中,劳动力的支配权,归掌握生产资料的用人单位行使,双方形成管理与被管理者的隶属关系;在劳务合同关系中则由劳务提供方自行组织和指挥劳动过程。
9. 人事代理合同和正式合同有什么不同
楼主是说和一个公司签人事代理合同和签正式的劳动合同的差别吧。
现在人事代理是一种很常见的管理方式。
就是一个企业把他们的员工,可能是全部,也可能是部分,与一个人事代理服务公司(比如外服等)签劳动合同,由这个公司把这些员工派遣到这个企业来。
从理论上讲,对员工没损失。
从实践上讲,这样一来,对企业来讲,管理员工更方便(毕竟人事代理公司在管人方面更专业),对员工来讲,好的企业,没差别,差一点的企业,也都一样,不是告企业,就是告这个代理公司。